| 中江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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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8 11:38 文章来源:中江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中江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08年1月24日,全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在花园饭店会展中心召开,安排部署我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应刚、副县长钟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率先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彩电、冰箱、手机三类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我县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县财政部门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人补贴,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我县试点时间自2008年1月24日始至2008年5月31日止,购买人申报补贴资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
钟旭东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确保试点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四要准确把握试点政策,要认真作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民的关系。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防范突发事件,务必确保安全促销、秩序稳定。
刘应刚县长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对农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是要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承办企业及销售经营网点要抓好落实,要广泛宣传,让农民知晓政策,并要帮农民朋友算好帐、引好路、服好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县商务局负责人传达讲解了我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局负责人对我县家电下乡的试点补贴政策作了解释说明,下午由商务局和财政局专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参加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各乡镇乡镇长、分管领导及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操作员,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承办企业地区负责人和经备案审核通过的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经营网点负责人,共计21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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